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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明水县纪检部门深化协作机制广纳案源
2007-07-16 10:25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明水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、司法机关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,建立健全了“四项”协作机制,充分发挥整体优势,多角度、全方位拓展案件线索,仅去年,就通过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线索立案31件,占当年立案总数的53%,使案件查办工作在整体案件数量下降的大环境下,仍然达到了保持总量、提高质量的要求。

  建立纪检“小信访”与政府“大信访”协作机制。主动与政府信访部门联系,注重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动态管理,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,及时组织人员初查核实,筛选出重点线索材料。去年在信访办找到案件线索3个,全部进行了立案。

  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。充分借助纪检监察部门自身执法监察、纠风和专项治理等职能优势,加强与审计、财政等部门的配合,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,对凡涉及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,及时进行立案查处。去年,通过审计局移交案件线索立案2件。

  建立与司法机关办案协作机制。加强与公、检、法等司法机关的双向联系,及时通报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,从被查处的违法案件中,掌握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,去年以来,通过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5件,立案19件。

  建立与新闻媒体协调监督机制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渠道发现案件线索,及时挖掘案源。去年通过县电视台的节目发现一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,县纪委监察局及时主动出击,经初核后确认存在违纪问题,随即进行了立案查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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